徵才機關 |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07~2023-03-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無特考特用限制不得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
聯絡E-Mail | stca20@ems.sheto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其他經歷之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 (四)聯絡電話及地址: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電話04-8732621轉人事室。 (五)備註: (1) 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2) 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