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聘用服務中心主任(11等538薪點~648薪點,69,778-84,045)~2023-03-2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服務中心主任(11等538薪點~648薪點,69,778-84,045)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20~2023-03-2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八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工業區服務中心業務。
2.辦理經濟發展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開發管理科-桃園市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
聯絡E-Mail 1002365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2年3月23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開發管理科聘用服務中心主任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202303200010&aplistdn=ou=data,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涂小姐10023651@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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