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科員~2022-09-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21~2022-09-2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5.熟悉藝文節慶、街頭藝術展演環境、具有耐心、情商(EQ)高者為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街頭藝人行政服務履約管理及相關事項
2.辦理臺北詩歌節相關業務
3.其他例行性及臨時交辦業務等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
聯絡E-Mail v0001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者應附下列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請於111年 9月 28 日(星期三 )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藝術發展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四、採電子郵件報名者,亦請於111年 9 月28 日(星期三)前將應徵文件電子檔寄至v00015@gov.taipei,並致電承辦人(邱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91)確認郵件送抵,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藝術發展科約僱科員」,逾時不候。
五、採線上報名者,於111年9月28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 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備註
一、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二、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局得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談。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名,期限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欲了解詳細工作內容,請洽藝術發展科簡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3550。
七、月支報酬 280 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新臺幣3萬6,316元。
八、自實際到職日至111年12月8日止,經考核結果成績優良者,得繼續至112年12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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