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2~2023-02-0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公務機關單位概算之審核、單位預算及追加(減)預算之審核。 2.辦理本所公務統計、研考及文書管理事宜。 3.審查本所預算及會辦相關公文。 4.會辦各課室預算面相關公文。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2年3月)。 二、月薪:36,316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身分證正反面、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楊梅區公所人事室(聯絡方式03-4783683分機193)收,並於112年2月9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會計室佐理員職代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