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賦稅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9~2023-04-1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調任資格者。 3、具3年以上財稅金融職系工作經驗,曾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稽徵工作尤佳。 4、具全民英檢或類似測驗,檢定英文語言能力達初級或類似程度以上。 |
工作項目 | 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法規之增(修)訂、法令解釋及相關稅務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
聯絡E-Mail | wechuang@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應徵者於本⾴⾯下方點選 「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檢具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如證照或外語檢定證明等),毋須檢附訓練、獎懲等證明文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有疑問,工作內容請電洽:02-23228000分機8149何稽核。履歷投遞等請電洽分機8112黃⼩姐。 2、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