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3~2022-06-2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舞台監督、演藝活動。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港區藝術中心(436038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1年6月28日(星期二)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字樣。 五、其他: (一)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整,內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是否續僱將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28日 郵寄地址:436038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許小姐) 聯絡電話:04-26274568轉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