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人事室預估缺)~2023-01-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人事室預估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07~2023-01-12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具大專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人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聯絡E-Mail AQ7651@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人事行政職系科員(A100260)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二)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掃描成PDF格式,寄至AQ7651@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人事室人事行政(A100260)職務代理人】職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 https://reurl.cc/QydW5 下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它資格證明(如曾任公家機關的離職證明書)。
(三)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四)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2,425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提繳率上限提繳退休金。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2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如有問題請洽(02)8951-9119分機8313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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