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3-01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另得酌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2-17~2023-03-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系所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工作項目 水文治理規劃、資料蒐集、統計分析、河川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竹苗區域水情中心(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201號)。
聯絡E-Mail wca02115@wra02.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辦理本局工程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留職停薪期間為112年1月31日起至同年12月24日),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支全薪),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者續僱至人員復職前1日止,惟進用期間以工程員實際育嬰留職停薪日期為主。代理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二、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第二河川局約僱人員)」,並於112年3月1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者均視為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人事室李小姐收(地址:30044 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於本網頁之「職缺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並詳填各項資料,附上照片並於末頁親自簽名(報名表電子檔請同時寄至wca02115@wra02.gov.tw,主旨註明:二河局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語文及專長相關證明影本 (無則免附)。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通知甄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錄取之應徵者,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3.本局得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其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3-5322334轉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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