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徵求 駕駛~2022-06-27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17~2022-06-27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普通工友、技術工友(含駕駛)。
(二) 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需於有效期間內)。
(三) 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公務車駕駛。配合機關業務需要,如運送公文書、運(搬)送物品。
(二) 辦理文具用品之入庫、整理、盤點、領用、分送,每月製作月報表。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1年6月2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4樓,財政部國庫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技術工友甄選」字樣(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甄選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半年2吋脫帽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需於有效期間內)。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最近5年考核相關資料影本。
6. 最近3年受訓與獎懲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面試甄選:
(一)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資料不另退還。
(二) 本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三、聯絡人:本署秘書室採購庶務科莊先生,電話:(02)2322-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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