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15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9~2023-03-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相關經驗尤佳。
2.須配合度高,具備文書能力,熟悉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應用。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4.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退除役官兵及眷屬照顧服務相關工作。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限: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退除役特考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本處報到前1日止(預計112年9月)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二、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第五職等28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 36,316元/月。
三、報名期間:112 年 3 月9 日起至 112 年 3 月1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收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五、報名表件請郵寄至:70145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 88 號人事室收。
六、報名應繳表件如下,請依序裝訂檢附:
(1)「臺南市榮民服務處-職務代理人/約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或請至本處首頁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下載使用填寫 ,網址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inan/lp-1544-113.html)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
(4)榮民證影印本(非榮民免附)
七、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八、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九、聯絡人: 莊小姐,連絡電話 06-2741981 轉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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