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0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2.協助辦理工程進用人力各項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111年修正)簡式格式,並務必於簡要自述欄位明列工作經歷、任職期間及職稱,例如:○○公司/108年9月~110年8月/行政助理】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請於112年2月4日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行政助理」。 3.證件不齊或逾時送(寄)達者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職缺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面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5.按學歷支薪,大專畢業27,230元(含自付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25-1569分機73人事室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