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1~2022-08-14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或假日工作者。 4.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曾有政府採購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5.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6.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 7.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者。 |
工作項目 | 總務處庶務組相關業務 一、財產及物品管理。財產盤點工作,有須至電梯及坡道無法到達之處所。 二、工友人事管理: 1.曠缺及請休假登錄。 2.國旅請款。 3.報支加班費。 4.考績及不休假獎金。 5.退休金計算核發。 三、場地管理: 1.平日(周一至周五)體育館籃球場及羽球場外租。 2.明德樓地下停車場(停車資料登錄、通知繳費、製作停車證)。 3.場地標租。 四、保全及校園清潔維護。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3號 |
聯絡E-Mail | tlai308@gs.hs.ntn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應徵。 請於111年8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亦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業務測驗及面試;本次缺額正取1名,另增備取1-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有效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電話:02-27075215轉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