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12~2022-06-30 |
資格條件 | 一、名額:1 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 240 號)。 四、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署收發室,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甄選」。 五、資格條件: ㈠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㈡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尤佳)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㈢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㈣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六、待遇: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 120~170,月支報酬新臺幣 30,100 元~35,770 元。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㈠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詳附件)。 ㈡檢附文件: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近3年考成(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3.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職業小客車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6.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8.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 ㈢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 八、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逾期(以郵戳或本署收文章日期為憑)、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為6個月。 九、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逕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下載甄選簡章、機關同意書及履歷表等文件。 |
工作項目 | 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勤務及輪值、公務車及環境平日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 240 號)。 |
聯絡E-Mail | fedinankop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林建价,聯絡電話:(04)835-7274 分機 669,傳真電話:(04)837-6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