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1-1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1-11~2023-01-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市政行銷及重大專案行銷業務。30%
(二)市政刊物及宣傳資料之編印及發行等事項。40%
(三)配合本府各局處活動協助宣傳業務。2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聯絡E-Mail 1001412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新聞處人事室收,並請於112年1月18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經歷證明文件需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等具有機關/公司證明之文件)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綜合行銷科約僱職代」),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2名,擇優備取4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
(四)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206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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