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7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07~2021-06-11 |
資格條件 | 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 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以國外學歷報名甄選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文件及教育部採認之證明文件)。 (三) 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代理本院書記官、錄事及庭務員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智慧財產法院(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註:本院將自110年7月1日改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公地點不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星期五)止。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 報名地址:(22040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智慧財產法院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 (四) 報名時應繳交證明文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夾齊、勿用釘書針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如有缺漏,不受理報名,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相關證明文件錄用後繳驗正本,如發現證件為變造、偽造者,取消錄取資格,已派職者,即予解僱。 1. 報名表1份(請自行黏貼最近6個月內正面半身相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請於簽章處簽章)。 2. 自傳(如報名表附件,字數600字以內,並請於簽章處簽章)。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退伍令正反面或免役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非具原住民身分或無改名者免附)。 7. 其他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服務證明、考試及格證明等)。 *甄選方式: (一) 書面審查:書面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中文電腦輸入測驗及口試。 (二) 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採「中文看打」方式測驗2次,每次測驗5分鐘,以較佳成績為本測驗成績,列入口試參考。本院提供倉頡、注音、大易、行列、追音、嘸蝦米及自然輸入法,如欲使用其他輸入法,請自備合法版權軟體,並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三) 口試:就應試人員專業知能、才識、言詞及一般常識評分。 (四) 日期及地點: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口試日期、地點、應試人員名單預計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前上網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未依規定報到參加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或口試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供查驗,始得參加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口試。 *簡章及報名表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請自行下載: (一)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 本院網址:http://ipc.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