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8~2021-01-29 |
資格條件 | 一、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二、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行銷宣傳及推廣業務。 二、重大動物保護案件查緝業務。 三、動物狂犬病防疫、寵物殯葬及動物公園推動業務。 四、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動物醫療協辦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50號 |
聯絡E-Mail | 01895@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0年1月29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及獸醫師執業執照、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76陳專員。 3.本職缺可與新竹市立動物園獸醫師進行輪調,歡迎對野生動物臨床醫療有興趣者投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