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05~2021-05-17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敍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調任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 (四)收件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工作。 |
工作地址 | 959102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32號。 |
聯絡E-Mail | tuv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甄選程序將採書面審查及面試方式,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本所人事室徐小姐(聯絡電話:089-892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