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觀護佐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16~2020-07-24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 主修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諮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等相關科系畢業 或有從事觀護業務相關經歷一年以上者。 2.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3.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4.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W ord/ PowerPoint E xcel )。 5.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6.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之情事者。 7.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 姻親。 |
工作項目 | 1.依法務部訂頒「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 2.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
聯絡E-Mail | cyc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報名請檢附報名表及簡要自述,請詳實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簡要自述不可省略。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辦理。 3.請於109年7月2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600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職缺)」。 4.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電腦測驗,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由本署視同類型職缺出缺情形依序遴用,惟該年度下次同類型職務公開甄選公告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儲備資格。 5.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 05 2 782601 分機 208 羅 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 0 5 2782601 分機 281 于 小姐。 6.待遇:每月薪資 3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