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7-16

徵才機關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7-09~2021-07-16
資格條件 1.高級中學(含)以上畢業,具公部門行政文書經驗尤佳。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EXCEL及WORD等系統。
3.具汽車駕駛執照。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處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工作項目 1.協助本局綜合計畫科環保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0年12月31日止;惟僱用期間如經費來源不足時,應隨時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台東市興安路一段150號
聯絡E-Mail t9001@epb.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reurl.cc/DgYn6e,請自行下載使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上開影本資料,均請加蓋私章及註明「與正本相符」,以示確認。 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2.聯絡電話:089-221989 承辦人:莊先生
3.收 件 人: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1段150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註:
1.本職缺為臺東縣環境保護局「臨時人員」,月酬新臺幣24,0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等費用),適用勞動基準法。
2.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線上報送履歷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主動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5.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6.本次徵才得視成績依甄選名次酌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7.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另補行規定之。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