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22~2021-06-29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規劃、擬定、執行與考核及其他訓練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3671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101號6樓 |
聯絡E-Mail | ab000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填妥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掃描為PDF檔上傳至事求人系統作為應徵附件,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聯絡人:職業訓練中心人事楊小姐。聯絡電話:89692150#106。 三、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任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