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6~2020-01-18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缺之調任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二)無特考特用之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三)具細心、認真負責及良好溝通能力以及需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里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住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遠道者本所有提供單身宿舍) |
聯絡E-Mail | ac6958@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一)應檢具之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5.近(1-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報名方式:二擇一 1.請於109年01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22641新北市平溪區公所新北市平溪街4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里幹事】字樣),聯絡電話:02-24951510分機140。2.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三)甄試及錄取通知: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