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能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1~2021-05-25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以上學歷或學士學歷且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能力,有相關證照尤佳。 三、具備工作內容所列相關經驗者尤佳。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及學習力佳。 五、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研擬環社檢核推動機制與相關規範文件事項。 二、協助辦理環社檢核相關審查工作事項。 三、協助辦理環社檢核相關會議與活動事項 四、協助能源綜合業務彙整管考相關事項。 五、協助能源政策參與及溝通相關業務推動事項。 六、其他臨時業務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
聯絡E-Mail | scwu@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通訊報名,郵寄10492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經濟部能源局臨時人員」。 二、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scwu@moea.gov.tw,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有任何證書/證照,請務必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期限:110年5月25日(郵戳為憑)前,逾期不受理。 四、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候補: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七、待遇:月薪40,901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電話:02-27757791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