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 徵求 技士~2021-12-24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12-15~2021-12-24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18歲以上,男需役畢﹙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設籍10年以上﹚。
(二) 國內外高中、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列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四) 熟諳電腦打字及操作
(五) 本職缺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聘僱人員依學歷分為三等 220薪點、四等250薪點、五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0,382元-37,828元)。
工作項目 本所電機工程職系電力工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32號)。
聯絡E-Mail t23195@ttjhs.ntct.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自110年12月15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下午17:00止。
報名應繳下列文件: 1.報名簡歷表一份。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男性)。5.原住民身份證明(無者免附),戶籍謄本影本(無則免附)。6. 體檢表一份(最近3個月汽、機車駕照體檢即可)。7.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95992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32號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人事室收,並請審慎評估報名表送(寄)達時間),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電機工程技士約僱人員】。
(三)報名表、簡章請至本所機關全球資訊網網頁/電子公佈欄下載列印http://www.tuv.moj.gov.tw)。
(四)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次甄選程序將採書面審查及面試方式,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遞補本職缺,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2:30及13:30-17:00)洽詢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89-891743轉152)。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