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
職稱 |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01~2020-05-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工作經驗尤佳。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能配合假日、週六日活動輪值,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且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戲胞藝起來策劃執行 (二) 文化部前瞻計畫(場館整建) (三) 劇場後台設備器材管理 (四) 舞台監督 (五) 劇場前台經理 (六)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屯區藝文中心(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9年5月7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應徵展演股科員職務代理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字樣。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5月7日 郵寄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展演股收 聯絡電話:04-23921122轉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