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2020-05-0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5-01~2020-05-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工作經驗尤佳。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能配合假日、週六日活動輪值,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且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戲胞藝起來策劃執行
(二) 文化部前瞻計畫(場館整建)
(三) 劇場後台設備器材管理
(四) 舞台監督
(五) 劇場前台經理
(六)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屯區藝文中心(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9年5月7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應徵展演股科員職務代理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字樣。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5月7日
郵寄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展演股收
聯絡電話:04-23921122轉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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