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1-09-08~2021-09-11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任用資格者。 3.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消防局(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6號) |
聯絡E-Mail | yusheng@mail.ylfir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1.如為現職人員,請於110年9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請務必致電人事室確認是否報名完成)。步驟: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留職停薪派令或審定函(無者免附)。 3.如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9月11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雲林縣消防局網站(https://ylfire.yunlin.gov.tw/下載,需附照片、日間聯絡電話並填寫簡要自述)及第2點所列紙本表件,寄至雲林縣消防局人事室 640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6號,並於信封上填寫報名者姓名、日間聯絡電話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缺」。 4.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局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5.承辦人、聯絡電話、地址、聯絡E-Mail:周先生、(05)5325707分機355、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六號、yusheng@mail.ylfire.gov.tw 備註: 1.報名人員所送資料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2.符合報名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應徵人員均不適任,得予從缺。 3.甄選錄取後,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