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 徵求 法官助理~2018-03-31

徵才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3-21~2018-03-31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大學法律系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2.大學法律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具中文電腦輸入及文書處理能力;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三)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身體健康,無下列情事者:
1.患有法定傳染病並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
2.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療,致不堪勝任工作。
工作項目 1.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2.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3.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4.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5.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簡章及報名表已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站http://ipc.judicial.gov.tw/)
(二)如有甄試報名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222(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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