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21~2018-03-31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大學法律系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2.大學法律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具中文電腦輸入及文書處理能力;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三)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身體健康,無下列情事者: 1.患有法定傳染病並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 2.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療,致不堪勝任工作。 |
工作項目 | 1.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2.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3.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4.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5.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6.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簡章及報名表已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站http://ipc.judicial.gov.tw/) (二)如有甄試報名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222(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