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7-31~2019-08-14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技藝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博物館、美術館等行政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3.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4.主動積極、抗壓性高、具溝通協調能力、認真負責。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文物保存狀況檢視及維護。 2.書畫攝影棚文物提調。 3.協助書畫庫房文物管理。 4.協助書畫典藏系統校對。 5.博物館行政事項。 6.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 npm111@np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1)應徵表格(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附簡要自傳)(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7)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8年8月14日(待填)前郵寄11143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蘇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畫處技佐」,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博物館行政→行政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應徵表格(正式人員),並依限以e-mail傳至npm111@npm.gov.tw,以利彙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909 蘇小姐。 5.個人履歷資料將依個資法規定,僅用於本次徵才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