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24~2018-05-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者。 三、具電腦word、excel等軟體操作能力。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小額採購及標案。 二、園區硬體設備管理維護。 三、技工、工友及臨時工管理。 四、一般總務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周休假日期間配合輪流值班)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 |
聯絡E-Mail | ck-jimmy@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照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無現職派令者免附)、最後1筆銓審函(無則免附)、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等資料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於107年5月3日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兼辦孔廟人事蘇先生收」(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幹事職缺,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二、本職缺均由本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符本會需求時,本會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蘇智明,電話:02-25942569轉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