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徵求 研究員~2018-08-05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2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物理,原子能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08-02~2018-08-05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博士以上工科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
3、具備核工專長,包括:核反應器物理、核反應器工程、核能熱流工程、核能系統安全管理,同時具有豐富科技組織管理與推動國際合作事務經驗,並熟悉國際核能與能源科技政策發展,外語能力須至少具英語溝通能力,且擔任簡任職務超過10年以上。
工作項目 1、核後端科技政策規劃分析。
2、核後端科技國際合作研究發展。
3、推動核能安全與核後端國際合作。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聯絡E-Mail luamanda@iner.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07年8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文件影本(請依序裝訂),郵寄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物理、原子能職系研究員】。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適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足額郵資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之信封,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二、本次公開甄選至多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3-4711400分機2102 人事室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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