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08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9-09-02~2019-09-05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具有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工程發包、履約、驗收等工作。 2.工程計畫相關行政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十四鄰三之一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09年3月中旬)。 3.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4,916元(每月)。 4.應徵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造橋鄉公所人事室收(36141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十四鄰三之一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聯絡電話(含辦公室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108年9月5 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直式橫書、須親自簽名,電子檔可至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Q0cZ8vlLDzpNFndAMlsYEElwuHCw8Aef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證書影本(無則免)。 (四)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不退還)。聯絡人:037-542255-166 張玉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