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8-12-25~2019-01-04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未具有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之情形者。4.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出納、公有財產管理、協助稅捐稽徵處及一般行政業務。二、辦理舊有房屋、接水接電證明核發及協助工商管理業。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相片並撰寫自傳)、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以上證件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並註明日間聯絡電話,於108年1月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連江縣南竿鄉公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2號),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2.經審查不符合資格(含資料未備齊全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計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電話:0836-22382轉分機16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