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徵求 書記~2019-01-0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2-25~2019-01-0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現(離)職警察人員除外。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如公文收發)。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方式:(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8年1月4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資料掛號逕寄「22005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5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李小姐』」收。(2)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婦幼隊書記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2、檢具資料: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其註明為影本者,請勿繳交正本,倘誤交正本而發生遺失等情形時,責任自負,並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填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獎懲、自傳等,附照片,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現職合格實授銓敘審定函影本。(5)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3、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1-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5、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3064人事室李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