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約34,916元) |
職稱 | 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03~2019-10-09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 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0月9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簡要自傳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聘用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約至109年1月15日止或被代理人復職即終止聘用計畫,期滿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報名文件請用影本,相關資料,如未獲錄取亦不退還。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