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職位第6至第8職等(相當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教育輔導師(本職缺預估108年11月1日後出缺)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01~2019-10-09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 熟悉電腦應用軟體及網際網路操作。 5. 高度工作熱忱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並可配合輪值。 6. 具採購初級證照、獨立帶班輔導及年度訓練計畫及課程研發創新規劃能力。 7. 具備英語檢定證明(需與外籍講座、外籍學員聯繫、接待與服務)。 8. 本中心目前人事制度係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辦理;本職缺比照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支給待遇,無銓敘審定且不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等相關規定,先予敘明。又本 中心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並改以公務人員任用(有銓審)。 9. 本職缺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
工作項目 | 1. 學員輔導與考核、反映意見之統計分析及建議並追蹤聯繫結訓學員事項。 2. 相關課業講師個人資料之搜集與整理。 3. 與講師溝通、聯繫與接待等工作、配合講師協助教學器材之管理運用。 4. 配合訓練業務需要、支援辦理相關事務。(包含採購等)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號 |
聯絡E-Mail | ptcpersonal@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 側裝訂),並請寄送30071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號,專研中心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職系、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並附照片及簽名,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含自傳500字以上)。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 5. 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8. 採購證照及英語檢定證明相關影本。 二、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並請於108年10月9日(星期三)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以利審查),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自甄選結 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初審不合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錄取者需退還所附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請貼足郵資,俾便交寄。 三、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5714125轉分機220/506;若為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3)5714125轉分機305范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