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檢查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9-19~2018-09-27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理、工、醫、農相關研究所畢業。 2.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處發現得撤銷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
工作項目 | 1.勞動檢查法規定應執行檢查之事項。 2.勞動基準法令規定之事項。 3.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項。 4.其他依勞動法令應辦理之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2-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於徵才期間郵寄(郵戳為憑)報名文件至「83341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3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人事室」,並註明應徵約聘檢查員。 報名文件:1.報名表(請於本處網站下載https://www.klsio.gov.tw/?Page=BulletinDetail&Guid=2a07d422-27cb-8ea0-6ed7-c793eca7815f填寫,各項資料填載詳細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且應親自簽名)2.身分證、學歷證明、駕照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公告:初審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訂於107年10月3日17時30分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www.klsio.gov.tw/) 備註:1.本職缺列為聘用人員第7職等328薪點進用(折算薪資40,901元),相關工作條件依聘用契約辦理。2.本職缺工作性質偏重外勤,應徵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3.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應徵者應於指定甄選日期時間參與面試,本處不另行通知。4.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本職缺107年聘用期間為自府函發文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後續聘用與否視各該年度計畫而定)。 5.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6名,期間為6個月。6.聯絡人:人事室 顏慧怡(07-7336959分機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