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徵求 人事助理員~2019-03-1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人事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3-07~2019-03-15
資格條件 1.公私大學以上畢業及具有公務人員普考或高考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2.具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3.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遵守無菸政策。
工作項目 1.文康活動。
2.訓練進修。
3.員工關懷小組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
書及現職派令、最近ㄧ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暨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各乙份。資料請於本(108)年3月1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33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人事室)連小姐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3-3699721#4547,請於信封註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應徵「人事室室助理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另行約談,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均由本院就應徵人員採取擇優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如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候補1員,列冊後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