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護理師~2018-06-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詳備考欄說明)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6-05~2018-06-13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三、擅長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四、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系統(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網路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郵寄至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個案管理組李組長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系統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請於107年6月13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建議以掛號寄送),依序備齊甄試報名表及以下證件A4影本:
(一)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及考試及格證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經歷證件(如在職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及英檢及格證書等,部分工時經歷須附工作時數證明)
(四)現職人員另請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郵寄至本中心,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預定於107年6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dthc.gov.taipei/)與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系統(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電話:02-25853227轉6631李組長或6625郭先生。

備考欄
一、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名單公告日期、面試時間及錄取名單公告日期皆依實際辦理狀況調整,並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系統及本中心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二、本次甄選護理師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從缺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預定於107年6月22日(星期五)及107年6月27日(星期三)分二階段舉行甄試。
四、甄試方式:分筆試(40%)及其他測驗(面試40%、電腦能力測驗2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至多錄取筆試成績前10名(如2人以上並列第10名,同列第10名之人員皆可參加面試),筆試合格者方得參加其他測驗。
五、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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