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31~2019-02-12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技藝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本職缺工作單位為實習處農經科,如具園藝或農藝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本校農經科一般科務、協助教學訓練及工廠日誌紀錄、請購機具設備、保管及維護等。 二、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現場報名(上班時間)或通信報名(請以限時掛號寄送,並於108年2月14日前寄達),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白色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裝於信封內,並請列印附件郵寄封面黏貼後,親送或委送或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97054 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及有關證明文件。 (五)現職派令。 (六)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七)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八)英文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相關證照。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連結本校網站下載(http://www.hla.hlc.edu.tw/),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8312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