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30~2019-02-13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大學院校以上農業相關系所畢業。 (二)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相關科別及格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三)經歷:現任或曾任農業技術職系或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四)其它: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輸出入植物及其產品檢疫2.入境旅客隨身攜帶植物及其產品檢疫3.植物檢疫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4.需配合業務於夜間(夏季1930為止;冬季1830為止)或假日執勤。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事室楊專員 聯絡電話:07-9720513。 檢具下列文件:1.採通訊報名方式。2.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加註日間聯絡電話)。(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以上證件應自行具結與正本相符)。(4).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三年獎懲相關證明文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金門檢疫站技士」,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與否均不退件,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還相關證件。 報名日期:108年1月30日至108年2月13日。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或書面通知。 *本分局甄選外補人員作業均依相關規定辦理,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