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員林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人事助理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23~2019-01-30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 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網路系統操作能力。 (五) 具積極學習、服務熱忱、溝通協調、獨立作業能力。 (六) 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在效期內)且適任本工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校人事室相關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月支工作酬金新臺幣32,470元(比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學士等級支給) |
工作地址 | 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地址:彰化縣員林市靜修路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08年1月29日前寄達「國立員林高級中學人事室(51048彰化縣員林市靜修路79號)」,並請於封套上註明「應徵人事助理人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 初審審查文件: 1.附件甄選報名表(含近照),載明基本資料(務必留下聯絡電話)。 2.附件甄選簡要自傳。 3.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另附譯本一份)。 4.身心障礙證明。 5.其他證件:退伍證或兵役證明、專長證照、各工作經歷證明等(本項無則免附)。 (三) 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甄試,甄試時間,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甄選程序完成後,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四)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從本校網頁公告訊息下載(http://www.ylsh.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