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四等(250薪點;月薪折合31,17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村幹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得擇優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8-10-25~2018-11-01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尤佳。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含經歷),末頁簽名。【空白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下載使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請於107年11月1日(星期四 )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壯圍鄉公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26344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村幹事)」,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如於報名截止日(11月1日)寄出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送。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村幹事)正取1名,另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3.本案為約僱4等250薪點;月酬新台幣3萬1,175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倘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聯絡電話:03-9383012轉230,聯絡人: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