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分類職位第5職等 |
職稱 | ㄧ般行政管理員(幹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19~2017-10-25 |
資格條件 | (ㄧ)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二)具消防設備士資格,且具消防設備檢修申報查驗1年以上經驗。(三)具普通大貨車駕駛執照或救護員證照者尤佳。(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廻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ㄧ)一般行政管理業務(須配合夜間輪班)。(二)協辦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查驗。(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 |
聯絡E-Mail | cyw7412@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應徵表件:1、報名表。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專業證照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二)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http://www.epza.gov.tw/gaoxiong/index.aspx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三)請於106年10月25日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四)逾時或履歷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應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五)起薪月支33,660元,每年依考核結果晉薪。(六)甄選方式:1、第一試筆試:公文寫作、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佔總成績80%。2、第二試口試:佔總成績20%。(七)測驗時間將另函通知。(八)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本案承辦人:人事室張小姐(07-8239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