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1-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2-29~2026-01-12
資格條件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內外專科以上 水利工程、建築 、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加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一、油彈庫睦鄰捐助工程40%
二、轄區基礎建設4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約僱人員五等280俸點(新臺幣38,948元)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及本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
聯絡E-Mail 1000731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5年1月12日(一)下午5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公所工務課,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工務課李昌庭收(地址:325209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報名文件】:
(一)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s://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至本公所工務課領取。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自傳: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 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選:
(一)面試日期:訂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實際日期以本公所通知為主)。
(二)地點:本公所工務課202會議室
(三)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四)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玖、僱用期限:115年3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實際任用期間依本公所需求調整。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李昌庭、聯絡電話:03479307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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