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業務助理(比照聘用6等,管理股,280薪點38,948元)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5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2~2026-02-23 |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及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
| 工作項目 | 1.特定工廠提具改善計畫案審查業務10%。 2.特定工廠登記申請案審查業務10%。 3.特定工廠地目變更審查業務30%。 4.未登記工廠稽查業務30%。 5.其他臨時辦事項20%。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行政科(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86之1號11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5年2月23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行政科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經濟發展局工業行政科業務助理比照聘用6等 (管理股)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10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為115年新增職缺,薪資38,948元(比照聘用6等280薪點)。 5.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下載下列相關附件(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422519&ccms_cs=1&sms=7887),並回傳至王小姐80020420@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