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02~2026-03-23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一)管理化工科實習工場設施器材與環境衛生。 (二)配合學校行政業務及協助化工科師生進行相關教學工作。 (三)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之行政或技術支援工作。 |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府前路27號) |
| 聯絡E-Mail | mars.lin@mail.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期間:僱用期限自請假人員銷假上班或留職停薪提前復職或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復職當日前1日止,期限屆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府前路27號)。 (四)待 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5等1級280薪點38,948元支給(按月支給,依現行規定每點新台幣139.1元),月薪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上班日按日計薪。 (五)甄選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表件請於115年3月23日前送達本校人事室(地址:97058花蓮市府前路27號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甄選化學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本校文書組收發章為憑)皆可, (六)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簡章) 1.報名表(各欄請詳細填寫並簽名或蓋章,並貼上2吋正面脫帽照片)。 2.繳驗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另請附譯本一份)。 3.個人自傳:請介紹家庭概況、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等約200字。 4.國民身分證影本。 5. 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等)。 *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裝訂* (七)甄選方式: 1.甄選時間:於本校網頁公告(應徵人員請於面試當日先至人事室報到)。 2.地 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3.方 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進行面試,資格條件不符及面試後未獲錄者,恕不通知。 (八)其他: 1.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及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使用完畢後由本校統一銷毀。 2.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8226108轉622人事室。 (九)錄取者於本校完成行政程序後,公告於本校網頁,本校另電話通知到校報到,未錄取者不再個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