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徵求 約聘人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2026-02-26

徵才機關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6等1階280薪點(月薪39,564元)
職稱 約聘人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6-02-13~2026-02-26
資格條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5年10月底),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者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救助、社區及志願服務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聯絡E-Mail k3033@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應徵方式如下(請擇一方式應徵即可):
1. 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95YGOx)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依式填寫基本資料(含照片)、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並於115年2月26日前將電子檔寄至k3033@taitun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社會工作師(A670069)職代」;如逾期,恕不受理。
2. 請於公告期限內逕至1111人力銀行網站線上應徵。
(二)聯絡人:人事處許專員,電話:089-326141 分機527。
(三)備註:
1.本府將視需要擇定書面審查或面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參加甄選時需配合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文件,如無法提供、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將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請務必於投遞前確認資料是否備齊,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視為資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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