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6-01-2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1-21~2026-01-2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三、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形。
工作項目 1、地政行政業務(財產物品管理、勞健保、志工業務、研考協辦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080001.a@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辦事員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上網公告截止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另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以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38,948元)
三、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依序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人事室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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