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試驗分析員-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0~2023-07-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化學分析相關系所畢業,化學、食科、環境科系碩士優先。 2.諳農產品或食品中殘留化學物質之檢驗分析流程。 3.有液相/氣相層析儀操作經驗尤佳。 4.已取得實驗室認證規範或GLP教育訓練合格證書尤佳。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tact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工作項目 | 1.執行農(水畜)產品中分析檢驗方法研發之測試。 2.執行農(水畜)產品多重農藥殘留檢驗分析、報告撰寫工作。 3.協助毒理資料審查與ISO 17025實驗室認證事項。 4.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tact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tact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資待遇:31,680元~34,560元/月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郵寄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2.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等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3.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務必請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 https://eform.coa.gov.tw/rxb793p )。 4. 期限:民國112年7月28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資格不符及缺附資料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項目如「殘毒管制組試驗分析員(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本所相關通知以e-mail辦理)。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需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 初次進用臨時人員:3個月考核期。 7. 連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 (或簡先生) 04-23302101轉140(或133)。 8. 甄選方式:資績(40%)+面談(40%)+測驗(20%),合計100%。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tact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