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聘用職能治療師~2025-04-07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能治療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1.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
2.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工作經驗。
(二)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尚無前項工作經驗者,依衛生福利部113年5月29日衛部心字第1131760906號函暫以6等4階(328薪點)聘用。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支薪標準:
1.薪點折合金額為140.3元。
2.符合上列資格第(一)項條件者,支薪標準為6等344薪點至7等424薪點(約新台幣48,263元至59,487元)。
工作項目 (一)參與心理衛生工作之規劃及執行。
(二)辦理特定人口群或場域之心理衛生促進活動。
(三)提供社區精神病人、自殺企圖個案之職能評估、個別及團體職能治療活動、生活型態再設計、社區適應、職前訓練、工作適應訓練及就業轉銜等相關服務;必要時進行跨團隊需求評估,提供個案整合性外展服務。
(四)連結、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五)參與個案討論會及網絡聯繫會議。
(六)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七)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實際工作地點依本局指派。
聯絡E-Mail 20092690@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採線上報名者,請應徵者於114年4月7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114年度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聘用人員職務。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徵人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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