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4 |
資格條件 |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對廣播新聞、節目、行銷具有專長或興趣者,若有辦理活動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任職1個月後需主持每星期30分鐘之廣播節目。 2.節目與推廣行政聯繫 (含各單位業務聯繫、各項合作案、節目品管等)。 3.聯繫與規劃電臺參訪事宜。 4.協助辧理年度活動。 5.有時需支援採訪地方新聞。 6.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聘用期限:本職務係代理助理編輯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月酬標準: 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 (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東興路457號。 |
聯絡E-Mail | myj_chen@ner.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登入(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經歷及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1)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2)經歷證明文件(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無者免附)、(3)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上傳附件或資料不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 (一)如有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03)8225625轉823花蓮分臺林小姐。 (二)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388-0600轉171人事室陳小姐。 |